發布時間:2017-09-20
這難免讓人想到以下這件事可能與這個有一些關系:
今日,工信部發布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2340號提案的答復摘要。里面即表示要加強對于頻率資源集中統一管理,還就啟動頻率資源市場化改革進行了解釋,并提出要構建完善的無線電管理法治體系。
工業和信息化部表示,對于無線電頻率和衛星軌道等稀缺性、開放性資源,需要從國家層面進行統籌,加強集中統一管理?,F行1993年《無線電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國家對無線電頻率資源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規劃。
為進一步加強對無線電頻率資源的集中統一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在《條例》修訂稿中對“管理機構及其職責”一章進行了完善,進一步明確由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負責全國無線電管理工作的同時,也兼顧了發揮相關部門積極性的要求,從法律層面固化歷次機構改革的成果。
無線電頻譜資源是我國重要戰略資源,屬國家所有。當前我國主要采取行政審批方式配置頻譜資源,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開展了市場化配置無線電頻譜資源的專題研究工作,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據了解,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持續推進此項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強對頻譜資源分類屬性、收費制度、配套監管機制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二是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法規,穩步推進相關試點工作;三是運用好行政審批和市場化配置手段,逐步培育有中國特色的頻譜資源市場化配置體系。
為加快推進無線電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建設,近年來工業和信息化部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開展《條例》修訂工作,目前《條例》修訂已列入國務院2015年立法工作。同時,結合工作實際,繼續做好部門規章修訂、其他法律法規中涉及無線電管理的相關條款修訂、各地無線電管理機構立法指導等工作。
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在國務院法制辦指導下,全力推動《條例》盡快修訂出臺,做好無線電領域規章的立改廢釋工作,不斷提高無線電管理法制建設水平,加快構建完善的無線電管理法治體系。
來源:DVBCN 作者:主編 李遠東